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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貿摩擦預警
美國商務部公布對華複合編織袋反傾銷反補貼案終裁的修改結果
2016年4月21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因美國國際貿易法院於2016年3月30日判決維持美國商務部在Laminated Woven Sacks Committee、Coating Excellence International, LLC和 Polytex Fibers Corporation 訴United States, Consol一案自願發回重審中重新作出的終裁結果(區別於原《烏拉圭回合協定法》第129條項下裁定結果),除被涉案產品後續行政複審所裁定的稅率替代的情形外,自2016年4月11日起,將自中國進口複合編織袋的單獨反傾銷稅率由47.64%重新調整回91.73%,中國普遍反傾銷稅率由7.64%重新調整回91.73%。
2008年8月7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對進口自中國複合編織袋雙反案(調查期為2006年10月1日~2007年5月31日)的反傾銷稅和反補貼稅征稅令。中國政府將美國對涉案複合編織袋的雙反措施令訴諸世界貿易組織(WTO)貿易爭端解決機構(DS379案)。2011年3月,WTO貿易爭端解決上訴機構裁定美國在該案中違反多項國際義務,構成對涉案產品重複救濟。鑒於美國貿易代表隨後宣布美國願意遵守WTO上訴機構對該案的裁決及建議,美國商務部啟動了《烏拉圭回合協定法》第129條項下法律程序並於2012年7月31日作出該雙反案的129條項下終裁結果,重新裁定將對華複合編織袋的單獨反傾銷稅率從64.28%調整為20.19%,中國普遍反傾銷稅率從91.73%調整為47.64%。2012年8月30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執行該129條項下終裁結果的公告。2016年3月23日,美國商務部推翻上述129條項下終裁結果並重新作出本次終裁結果。因美國國際貿易法院的本次維持裁定判決與美國商務部此前作出的129條項下終裁結果不一致,根據美國Timken Co. 訴United States, 893 F.2d 337 (Fed. Cir. 1990)一案判決結果中確立Timken通知規則要求,美國商務部應公開發布公告說明此項不一致並公布重新作出的上述終裁結果。
